近日,海港区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抽调人力,派出人员深入到我区规模养殖场户、定点屠宰场、畜禽及畜禽产品交易市场、超市等密集公共场所发放张贴《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屠宰、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将《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此次集中行动,进一步提高了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贮藏等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强化了他们的自律行为,为我区暑期动物性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