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办〔2013〕19号
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海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海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62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周本顺书记、张庆伟省长及田向利书记、商黎光市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把集中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镇(街道)、园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大检查要突出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检查重点是: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
(二)所有非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的涉及液氨液氯化学品使用企业及其各类设施设备;
(三)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施设备;
(四)畜牧、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五)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三、检查内容
(一)政府、部门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发动、方案制定、领导重视、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4、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开展情况。
5、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开展情况。
7、汲取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公司重大燃烧事故教训,开展涉氨涉氯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8、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特种设备、水利、旅游、教育、卫生、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9、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重点行业领域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10、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交通运输安全专项督查和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1、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事故和隐患举报核查工作机制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层面
1、共性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
(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承诺制落实情况 。
(4)暑期、汛期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事故隐患情况。
(6)“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情况。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设计和配备情况。
(8)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装备、设施配备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备案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9)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0)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调查报告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1)依法接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监管监察指令执行情况。
(12)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情况。
(1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14)关闭取缔、停产整顿措施落实情况。
(15)投入使用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安全检测核准情况,淘汰落后或明令禁止的设备装备落实执行情况。
(1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各行业领域内容
(1)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交通运输。长途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营运资质、手续、例检和运行情况;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建道路、桥梁等安全情况。
(3)建筑施工。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工地监督检查和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边坡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工程、现场排水、施工用电、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等情况,防范垮塌、坠落、塔吊倒塌、雷击、触电等事故发生;要重点治理建设工程单位和施工企业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等行为。特别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力度。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情况;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巡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实现情况;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紧急停车系统(ESD)安装情况;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计划落实情况。
(5)烟花爆竹。执行现场核查、登记、发证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非法储存、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以及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6)民用爆炸物品。超员、超量、超产、超时以及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涉氨涉氯企业。所有非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的涉及液氨液氯化学品企业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
(8)冶金有色建材。安全措施方案制定情况,岗位风险辨识情况,安全作业程序执行情况,安全防护设备配备情况;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违规进行动煤气、动火等危险作业行为;高温冶炼、铸造场所违规使用非冶金专用起重设备行为;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生产、浇筑、吊装和运输作业行为。
(9)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安全管理情况。
(10)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制造、安装和改造民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冷库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产业聚集区企业锅炉的违法违规行为。
(11)旅游景区。大型索道、过山车等旅游设施检测及运行情况;旅游船舶、旅游车辆资质、证照和运营;旅游景区(点)游客荷载量、安全出口及组织应急演练情况;安全设施配置及完好情况;星级宾馆安全管理情况;打击渔船及“三无船舶”载客情况。
(12)教育。学校日常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安全教育、逃生演练等情况;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治理情况。
(13)卫生。病房楼、门诊楼、办公楼、单身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等情况;危险化学品、放射源、高压氧舱、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物品、设备、设施及各类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
(14)职业健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告知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健康检查落实情况;《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建立情况。
发改、规划、房管、商务、人社、农业、供销、工商、城管、文体、工信、民政、林业、环保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四、检查方式
(一)各企事业单位要彻底自查。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单位所有场所、部位、岗位、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全方位、全时空、全过程排查,要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政府部门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保证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区督导检查组对各部门、单位进行全过程督导、巡查。
(三)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检查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导检查组,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报告。
(四)安全检查要与严格执法紧密结合。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庄态势。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按照“五个100%”(即:重点地区执法覆盖率100%,重点行业领域执法覆盖率100%,重点企业执法覆盖率100%,企业自查自纠覆盖率100%,隐患销号率100%)的要求,深入开展大规模集中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时间步骤
自
(一)部署发动阶段(
(二)全面检查阶段(
(三)总结提高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袁会民任组长,区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大检查活动的全面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任由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张茂和担任。同时,区政府成立3个督导检查组和36个宣讲组。各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责任,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企业。区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大检查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通报、宣传和黑名单等制度,确保大检查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和督查活动。区安委会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全部进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纵向督查,确保把宣传发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落实到每家企事业单位、每个车间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区安委会督导检查组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大检查走过场的、仍然存在重大隐患的以及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要责令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高限处罚。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忠实履行职责,敢于碰硬,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根据大检查方案要求,制定周密详细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选派专门人员和记者,开辟专栏专刊等,及时采编和宣传报道大检查活动;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要善于运用事故和案例向企业、向职工宣讲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检查效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重大隐患,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导检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曝光。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部门单位要将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
附件:
海港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袁会民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何占峰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亢学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马治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茂和 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李晓光 区教育局局长
杜 宁 区发改局副局长
周雪山 区民政局局长
印 洪 区财政局局长
刘继军 区人社局局长
张玉华 海港国土分局局长
谢京海 区环保局局长
肖长海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安平 区城管局局长
肖子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福生 区水务局局长
李秋来 区农业局局长
魏 琦 区林业局局长
孙长征 区商务局局长
刘海波 区文体广新局局长
孙 毅 区卫生局局长
骆 欣 区旅游局局长
王洪民 区食品稽查大队大队长
王有长 区房产局局长
胡金明 区供销社主任
刘明祥 区工商局局长
李学良 海港质监分局局长
李宝军 海港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茂和同志兼任。